关于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行为,优化育人环境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严禁学生在教学区使用手机,违者,一律予以扣留,待学期结束,方允许取回。如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,除扣留时间为一学年外,还要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。
二、教学区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,凡上课期间由任课教师负责;其他时间,由值班人员负责。
三、武术训练期间,不准学生使用手机,违者,一律予以扣留,待学期结束,方允许取回。该时间段,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,由武术教练员负责。
四、晚熄灯时间过后,严禁学生使用手机,违者,一律予以扣留,扣留时间为一个月。该时间段,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,由武术教练员和宿舍管理员共同负责。午睡时间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办法,参照本项规定执行。
五、考试期间,任何学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。违者,一律视为作弊行为,除扣留手机外,还要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。
六、在各种学生集会场合,严禁开通手机。
七、借用他人手机,在不允许的时间和区域使用手机,使用者和手机所有者一并处理,处理办法参照上述规定。
八、严禁登录手机色情淫秽网站,不上传、不流览、不下载、不传播色情淫秽内容。违者,除将手机没收外,还要给予校纪处分。
九、不允许因给手机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,一经发现,予以没收。
十、为了使学生和家长之间能有效地保持通讯联系,学校除在宿舍区和其他生活区布设公用电话外,允许学生在下列时间段使用手机:
1、周一至周五:早饭时间至上午晨读打预备铃前;午饭时间至下午第一节打预备铃前;晚饭时间至晚自习打预备铃前。
2、周六晚上打熄灯铃之前。
3、周日下午至晚上打熄灯铃之前。
4、其他因特殊情况不安排上课也不安排武术训练的时间。
十一、在不允许学生使用手机的时间和区域,如学生遇到特殊情况需和家长电话联系,可向班主任及教练员提出口头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十二、为了便于学生家长和班主任、教练员交流和沟通,所有学生应将班主任和教练员的电话号码告之予家长,也将家长的电话号码告之予班主任及教练员。
十三、本办法自2012年3月12日开始试行。